切费用、税金、社保、安全文明施工和拟获得
的利润等。
2、支付
21每月25日报送进度至经营部。以单栋楼为单位,按完成合格工程量产值的50
支付工程进度款。
22当一个系统工程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该系统工程造价的80。
23发包人及承包人约定的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比例90。
24质保期第一年期满后付总款的5,质保期满付清尾款。
25工程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6乙方在收款前应提供相应金额合规税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如乙方提供
的发票受到政府机关质疑和检查认定为非法票据,乙方除重新提供等额合法发票外,还
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可无限制保留向乙方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27乙方向甲方提供合规税务发票之前,对合同固定总价款中的税金部分无权主张。
六、材料设备供应1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及设施设备的采购由承包方负责:
f2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属于本合同附件《消防工程主材表》范围内的,暂时按附件的生产厂家和品牌购买;如有品牌变更且主材和设备(管道、阀门、成套消火栓箱、烟感、手报、消防电话、总线控制模块)单价浮动超过±10的范围,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品牌单价计入结算。
3承包人为本工程采用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场时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及必要的复试证件。承包人自行承担所有材料按规定的试验、检测费,以及材料、设备施工现场倒运、仓储等费用。
4乙方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6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7、工程师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七、承包人责任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委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管理。2、乙方应积极做好与其他相关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和协凋。3、乙方须负责材料、设备的现场保护工作。4、为保证质量、安全所采取措施及为保证工期发生的赶工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必须遵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及各项操作规程。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工作,做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衔接工作。7、签订合同时,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