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b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即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d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后果:合同的解除,其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批准成立的合同应当由批准机关批准;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约定的清算条款、不影响
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条款。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第六节违约责任
1、概念
违反合同的责任,简称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所规定的
义务,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属于民事责任的一种。
2、特征
即有“违约事实”,无须举证对方的“主观”过错,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只有不可抗力除外的原则。“违约事实”是客观条件,包括合同完全没有履行和合同没有完全履行的两种情况。“严格责任原则”不要求证明“过错事实”,即主观条件,过错是当事人违约时的一种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违约方无论是由于故意还是过失,主观上都有过错,都要承担违约责任。三、违约的形式
1、预期违约
1、概念:是指在合同订立之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条件:a预期违约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b合同订立之后,履行之前发生。c有不履行合同的事实发生。可以默示,可以明示
3、特征:a对期待债权的侵害,而非对现实债权的侵害。
fb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张。c可选择的违约补救手段。当事人是否采用“预期违约”制度保护自己,由自己决定,即也可以让对方构成实际违约时,再提出实际违约的责任承担的主张2、金钱债务履行违约3、非金钱债务履行违约4、质量违约5、双方违约6、因第三方造成违约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是指一方违约偿付了违约金、赔偿金后,根据对方的要求,在对方指定或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继续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包括金钱债务的继续履行与非金钱债务的履行。2、补救措施是指违约方采取的除继续履行、支付赔偿金、违约金、定金等方式以外的其他补救措施。如订货合同中,质量违约方可采取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降价等方式承担违约责任。3、赔偿损失构成违约赔偿损失的条件:根据“归责原则”a必须有损害事实。b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