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报送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做法和试点县年度评估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陕发改西开2013279号【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林业厅【发布日期】20130219【实施日期】201302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报送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做法和试点县年度评估结果的通知(陕发改西开〔2013〕279号)
西安、延安、汉中、安康、商洛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林业局: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研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的政策措施,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请协助提供以下材料:一、试点县年度评估结果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等13个市和重庆巫山县等74个县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批复》(发改西部2012898号,简
称《批复》)批准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的市(县),请按照《批复》和国家发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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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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