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一、评审要求:
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颁发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川理工学20092号文件中《四川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四川理工学
院国家助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评审,切实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对建档贫困生进行资助。
二、评选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
1、申请对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大二以上(包括大二)在校本专科学生2、资助标准: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8000元;
3、申请基本条件:
(1)20112012学年获一等奖学金,同时获得20112012学年校级(含校级)以上评优者;(2)过英语四级以上(包括四级)职教学生过三级以上(包括三级),国家计算机二级,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者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3)无任何违纪行为,无院级通报批评以上处分,无校外住宿;(4)以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4、名额指标:6人5、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附件处下载《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未按格式打印者不予评选,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如实填写,并由辅导员签署推荐理由。将《国家奖学金评定审核表》、大学期间所获得的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者其它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各种证书或证明材料;于2012
年10月19日下午4:00
前交学工办(汇南校区实验楼419)宋磊老师处。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申请阶段:符合条件的学生在附件处下载《自动化与电子信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测评表》,并严格按照表中规定进行如实填写(注意填表说明),将填写好的测评表交辅导员。
f2、测评阶段:辅导员老师组织测评小组对所有递交测评表的学生进行民主测评,核实表中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并评定分数;3、评定阶段:辅导员老师组织测评小组对测评分数进行排序,根据所分配的指标确定获奖名单;4、填表阶段:辅导员通知获奖和受助学生下载并如实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未按格式打印者不
予评选,并经辅导员签署推荐意见。同时组织测评小组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
生初审名单表》。5、上报阶段:辅导员认真核对《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的填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