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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册所需资料
成立分公司的条件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分公司注册资料有哪些
f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注册分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1办理分公司企业名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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