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露措施,或未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或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
火灾爆炸
火灾中毒和窒息爆炸
(6)煤粉仓等系统设备和管道封闭不严,煤粉泄漏或进入新鲜空气。(7)操作人员不熟悉系统工艺、参数特点和安全要求,不能及时准确判断系统可能发生煤粉自燃及火灾信号。
火灾爆炸
火灾爆炸
给水装置。(2)辊式煤磨、煤磨收尘器入口及煤粉仓应设气体灭火装置。(3)消防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4)在车间及重要设备上应设置“禁止烟火”警示标识。(1)煤粉制备系统所有设备和管道应可靠接地。(2)煤粉仓、煤粉秤、煤粉除尘器及煤粉管道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容器、管道,应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3)应定期检测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1)煤粉制备系统收尘设备应选用煤磨专用的袋式收尘器,应有防燃、防爆、防雷、防静电及防结露措施。(2)收尘器应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并应设置气体灭火装置,灰斗部位应设温度监测及自动报警装置。(3)煤磨收尘器进口应设置失电时自动关闭的气动快速截止阀门,并应与收尘器下部灰斗的温度报警装置信号可靠联锁。(1)对煤粉制备系统设备和管道应实行密封,严禁跑冒滴漏。
(1)应对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岗位生产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1)储量5m3以下窑头临时点火柴油罐,非火灾
主要防范措施
(1)储量5m3以下的窑头临时点火柴油罐,非点火期间
f6
场所环节部位
回转窑
点火期间存油,或罐区上方架设电气线路,或爆炸罐体未有效接地。
严禁存油。(2)罐区上方严禁架设电气线路。(3)罐区附近应设置“严禁烟火”警示标志。(4)罐体应有效接地。(5)装卸油过程中应采取静电消散措施。(6)柴油罐应设置灭火器及消防应急沙池。
较大危险因素
(1)点火、烘窑过程违章操作,水分未充分排出。(2)点火、给煤过程违章操作,发生爆燃、回火。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灼烫
灼烫
(3)窑头看火未使用防火面罩。
灼烫
(4)调整喷煤管位置过程中,窑炉
灼烫
内出现正压。
高处坠落
(5)进入窑内检维修作业,未使用安全行灯,未采取有效能量隔离,无人监护。
物体打击触电
主要防范措施
(1)烘窑过程应保证水分充分排出。
(1)应先送风后给煤。(2)应关闭看火门,远离窑口。(3)应给煤时缓慢增加给煤量。(4)在窑口高温区域应设置封闭护栏。(1)操作人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