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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翻译目的论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
作者:何九红来源:《校园英语上旬》2019年第09期
【摘要】在全球化进程中,由文化差异引起的翻译问题越来越频繁,解决这类翻译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为了实现成功的翻译和跨文化交际,译者在翻译实践中要根据翻译目的论的指导准确、灵活地运用归化或异化这两种策略以保证跨文化交流的有效进行。
【关键词】文化差异翻译目的论翻译策略异化归化
【作者简介】何九红,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目前,翻译被认为是一种跨文化的交际行为,文化、语言、交际三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那么在翻译中许多因素都应该被考虑,其中最易造成翻译困难和交际障碍的便是翻译中的文化差异,本文从翻译目的论的角度探讨了翻译中文化差异处理的策略问题。
20世纪70年代,功能派翻译理论兴起于德国,代表人物为凯瑟琳娜莱斯、汉斯弗米尔、贾斯塔霍茨曼塔里、克里斯汀娜诺德,主张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必须遵守三大原则,即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忠实原则,而且将目的原则置于首要地位。翻译目的论(Skopo)为德国翻译功能派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由汉斯弗米尔(Vermeer)提出。目的论允许根据目标文本的目的以不同的方式翻译相同的文本。弗米尔在其与凯瑟琳娜赖斯合著的一本书《翻译理论的一般基础》中指出:译者的整体参考框架不应是原文及其功能,和基于对等的翻译理论那样,而应是目标文本在目标文化中实现的功能他还说:“目的论要声明的是,一个人必须有意识地、始终如一地按照尊重目标文本的某些原则翻译”(ReissVermeer:1984:221)也就是说,翻译的目的是由译者希望译文履行的功能决定的,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诺德扩展了目的论。她将翻译定义为:“翻译产生具有功能的目标文本,它与给定的源文本保持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是根据目标文本的预期或要求的功能来指定的。翻译不再是‘为了翻译而翻译’,而是达到预定的效果,或者译者认为用户能收到的最佳效果。”(Nord,1991:28)很明显,译者的翻译目的比原文的意图更重要,因为有许多潜在的原因和不同的翻译方法。只要skopos需要更改功能,译者就有理由根据目标文化文本类型约定调整目版本。此外,目的论还认为翻译还须遵循“语内连贯法则”和“语际连贯法则”。前者指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文接受者看来是可理解的,后者指译文与原文之间也应该有连贯性。目的论从某个角度很好地解释了中西翻译史上的直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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