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发包方:承包方:
1
f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务院建设部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山西省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第二条工期
工期天
以上为计划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知为准,具体竣工日期为确定开
工日期加上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竣工日期。
第三条工程质量要求
本工程按图纸设计及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四条承包方式、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4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2合同价款大写:
元整¥:
元,固定总价,含税价(开增值税专
用发票)。
此合同价款已包含材料采购、制作、装卸(含二次搬运)、保管、安装、检测、税金、包
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税金、包场地清理、包保修、包施工用水用电等相关含
税费用都含在总价中。合同价款报价组成中已充分考虑风险范围并计算风险费用。
43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
(1)框架施工完成支付该分项工程的50;
(2)玻璃施工完成,打胶、收口、油漆结束,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该项已完工程款的95。
2
f(3)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到期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余款。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须先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税务发票(支付最后一次进度款前开具
全额发票,含质保金发票),办理付款申请手续。
第五条工程结算依据51合同价款及变更签证计价依据:按山西省2011年预算定额相关计价依据计价,规
费按下限计取;主要材料价格按照预算当期(或最近月份)晋城市建筑经济管理站发布的《晋
城市工程造价信息》调差,《晋城市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价格按照双方共同询价确认
的价格为准,人工按晋建标字【2014】77号文件调差。
合同预算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无相同项目的但有类似项目的,参
照类似项目单价认定,合同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甲乙双方调研市场后协商确定。
52工程决算价合同价(固定总价)变更价(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应扣其他费用。
54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时结算,其结算依据执行51条规定其变更价款随进度计入
进度报表,按工程进度支付。
第六条甲方项目负责人及甲方义务
61甲方项目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62甲方义务:
621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