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私募基金份额转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1页共4页
f甲方(转让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让方):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拟于
年
月
日发行“
私募基金”(具体名称以
产品备案证书为准)(以下简称“基金”),基金总规模
(2)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基金份额代持协议》,约定
由甲方代乙方持有基金份额
万份,乙方与基金管理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
私募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3)乙方以本协议约定的价格购买甲方持有的基金全部份额。
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就该《基金合同》项下基金份额及相关权利和义务的转让,达成
协议如下:
1、甲方作为原《基金合同》项下的受益人的全权代理人,转让《基金合同》项下全部基金份
额及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份基金份额)(以下简称“转让标的”)予乙方,乙方同
意接受该等转让。
2、甲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法律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各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之补充协议等)交付乙方。
3、甲方的保证:
第2页共4页
f(1)甲方保证,甲方是合格的私募基金投资人,具有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甲方保证,签署、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对其适用的任何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公司章程或其他组织性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份额及对应权利义务转让的规定。
4、乙方的保证:(1)乙方保证,因受让《基金合同》项下受益人的权利、义务所支付的对价是乙方的合法财产。(2)乙方保证,其签署本协议不会损害其债权人的权益。(3)乙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对其适用的任何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公司章程或其他组织性文件,也未违反对其或其财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承诺及安排。(4)乙方保证其本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5)乙方保证,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不就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协议签字日之前收取转让标的对应基金收益的权利)以任何理由以任何形式向受托方提出任何主张或要求。
5、如上述甲方乙方的保证不真实或有任何重大遗漏的,视为甲方乙方违约。由此给乙方甲方、基金管理人或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详细阅读基金的相关文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