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审核财务类问题解读
NO1股份支付问题1、基于企业发展考虑,部分首发企业上市前通过增资或转让股份等形式实现高管或核心技术人员、员工、主要业务伙伴持股。与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相比,首发企业股份支付成因复杂,激励条件不明确,公允价值难以计量。对于前述问题,首发企业及中介机构需重点关注哪些方面内容?解读:1、不论是增资,还是从主要股东(包括关联方)受让股份,都适用股份支付准则。2、不仅针对员工(包括员工持股平台),针对客户、供应商相关情况亦需要进行股份支付处理,且客户、供应商的入股比例不能过高。3、对于报告期前的股份支付事项,如对期初未分配利润造成重大影响,并导致违反发行条件的,也需要适用股份支付。4、解决股份代持等规范措施导致股份变动,家族内部财产分割、继承、赠与等非交易行为导致股权变动,资产重组、业务并购、持股方式转换、向原股东同比例配售新股等导致股权变动等,在有充分证据支持相关股份获取与发行人获得其服务无关情况下,一般无需作为股份支付处理。5、在确定公允价值时,可优先参考熟悉情况并按公平原则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达成的入股价格或相似股权价格确定公允价值,(如近期合理的PE入股价);也可用恰当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但要避免取明显不靠谱的方法和结果,(明显增长预期下按照成本法评估的每股净资产价值或账面净资产)。6、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时,原则上应当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对设定服务期等限制条件的股份支付,股份支付费用可采用恰当的方法在服务期内进行分摊,并计入经常性损益。
NO2工程施工余额问题2、部分园林、绿化、市政等建筑施工类企业,存在大量已竣工并实际交付的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余额未及时结转,导致存货账面余额较大,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上述事项应关注哪些方面?解读:1、部分工程施工企业,特别是园林、绿化、市政等建筑施工企业各报告期末存货主要为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施工,其中部分项目已竣工并实际交付,仅以未办理决算或审计等原因而长期挂账。2、如发现存货中存在以未决算或未审计等名义长期挂账的已竣工并实际交付的工程项目施工余额,应将其转入应收款项并计提坏账准备。
NO3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问题3、部分首发企业以应收账款为关联方、优质客户、政府工程客户等信用风险较低为理由不计提坏账准备,部分首发企业对于应收票据不计提减值准备,部分首发企业报告期存在应收账款保理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