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继承,一般表现旧法律制度(原有法)对新法律制度(现行法)的影响和新法律制度对旧法律制度的承接和继受。不受国家的限制。
三.法律继承的必然性:第一,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客观存在。第二,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律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第三,法律作为人类文明成果的共同性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第四,法律发展的历史事实也验证了法律具有继承性的结论。
四.法律继承的内容:第一,法律技术和法律概念。第二,反映商品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原则和规范。第三,反映民主政治的法律原则和规范。第四,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的法律规定。第五,反映法的一般价值的原则。
第三节法律移植法律移植是指一个国家对与其同时代的其它国家的法律或国际条约的引进,吸收和摄取。法律移植从供体(被移植的法)和受体(接受移植的法)之间存在着共同性,互不排斥,互相吸纳为前提。法律移植的范围,一是外国的法律,二是国际条约和惯例,统称国际法。一.法律移植理论概述三种基本观点:法律移植否定论,法律移植乐观论和法律移植审慎肯定论。
二.法律移植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第一,法律移植是法律发展的客观规律之一。第二,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然性。(法律移植是法制落后的国家加速发展其法律的必由之路)第三,具有技术性因素的法律制度也具有共同的人类理性,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客观可能性。第四,经济全球化导致了法律全球化。
f三.中国的法律移植与法律变革法律移植有三种模式:一是经济,文化和政治处于相同或基本相同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国家互相吸收对方的法律,以致法律相互融合和趋同。二是落后国家或后法国家直接采纳先进国家或发达国家的法律。三是区域性法律统一运动和世界性法律统一活动(欧盟),那是法律移植的最高形式。
第六章法系第一节概述一.法系的概念所谓法系,是指依据法律的历史渊源和传统以及由此形成的不同存在样式和运行方式,而对现存的和历史上存在过的各种法律制度所做的分类,凡是具有相同的历史渊源和传统,凡是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存在样式和运行方式的法律制度,就属于同一个法系。第一,法系划分标准的多元性。不存在个完美无缺的法系划分标准。法系的分类标准也是在不断地发展的。第二,法系划分的相对性。首先,法系的划分可能因所涉及的法德部门不同而结果有所不同。其次,法系的划分要考虑历史渊源与传统。最后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