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监站办理使用登记;④设备拆卸前,安装单位要到安监站进行安装告知(1个工作日)。2、《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主要内容: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验检测实施监督管理;②设备产权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到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③购置三年以上的设备应有定期检验合格报告,淘汰超过使用年限、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安全技术档案不全、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善、没有产品备案等设备不得安装使用;④规定了租赁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对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对设备的安全管理职责;⑤对租赁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设备安全技术资料以及安装单位的资质、资格做出了相应规定;
f⑥对违反规定的各单位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额度5000到3万元。七、《河南省建设工程与建筑业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试行)》1、不良记录的对象是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和注册人员包括项目经理、监理人员等;2、建设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建筑业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可直接做出不良行为记录和计分,不良行为批准后,在建设工程信息公示;3、不良记录从每年的一月一日起,企业有效期为一年,责任人有效期为两年;4、企业在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分值达20分的,降低企业资质;分值达10分的,清除本市市场或取消招投标资格半年至一年;累计分值达8分的,停业整顿1至3个月,1年内不得晋升企业资质;累积分值达7分的,取消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评优评先资格;5、相关责任人在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分值达10分的,吊销职业资格;累计分值达8分的,停止职业资格2年;累计分值达7分的,停止职业资格1年;累计分值达6分的,必须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累计分值达5分的,取消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评优评先资格。八、《关于强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的通知》焦建建(2006)15号现场是建筑活动的产所,也是企业对外的“窗口”,它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文明和形象。为此,市建委下文从2006年1月1日起,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施工现场都必须按照《焦作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执行
f并实施,施工现场应当实现:围挡、大门、标牌统一装饰化、材料堆放标准化、生活设施整齐化、民工行为文明化。具体该《标准》是安检站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