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正、副本)原件。11.广告备案(1)《广东省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招生广告备案表》(附件10)一式三份;(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招生广告简章、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3)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内容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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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确、真实,不能夸大其词,模糊概念,或运用误导性语言,使用有关机构和他人的名义、形象的,应提交当事人同意的书面材料,广告承诺应提交有效证明。
(4)已刊登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招生广告内容,须撤销和重新修改后,再办理刊登备案手续,涂改后的广告不得发布,备案后的广告不得擅自修改。
(二)报送流程及处理期限1.学校(院)设立、变更培训学校(院)名称、变更办学
地址、增加培训工种(专业)、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校长(院长、专职副院长)、变更董(理)事会、注销办学许可证
(1)将须提交的资料报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区人社部门”);
①学校(院)设立、变更办学地址、增加培训工种(专业)所在区人社部门从受理之日起45天内组织专家现场评审并签署专家意见。从专家签署意见日起45天内,所在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批、核准。
②不需要安排专家组评审的,所在区人社部门从受理之日起45天内进行审批、核准。
(2)当跨区变更办学地址时,先向所在区的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再把须提交的资料报送到新办学地址的所在区人社部门,其余报送流程及处理期限见上述第(1)点。
2.名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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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将须提交的资料报送市职培中心;(2)市职培中心受理之日起10天内开具《查询回执》(附件9);(3)如不慎遗失《查询回执》,需提供相关的书面说明,由市职培中心加具意见后补发。3.办学许可证期满换证(1)将须提交的资料报所在区人社部门;(2)所在区人社部门从受理之日起10天内换发新证。(3)如不慎遗失办学许可证,需提供有公开发行刊号的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和相关的书面说明,由发证机关加具意见后补发。4.广告备案(1)将须提交资料报所在区人社部门;(2)所在区人社部门受理后并提交1份到市职培中心存档。五、说明(一)提交书面报告时,主送单位应为:广州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发生多个事项同时变更时,培训机构可只填写一份封面及首页内容,具体事项按照相应表格逐一填报。(三)除特别说明外,所需的董(理)事会决议均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签名才有效力。(四)各区人社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