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可不受上述基本任职年限的限制,可在同一职务内越级晋升职务等级。
3.对晋升上一等级岗位的,应达到学校规定的满工作量要求。晋升五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在学校教育教学业务中起核心作用,在教学质量、教育科研、校本研修、指导青年教师等方面业绩显著、贡献突出。
(三)岗位聘用原则:1.不同岗位聘用原则:(1)突出主体岗位。根据学校教育的特点,其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2)突出责任和业绩。学校(单位)在岗位聘用中重点向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倾斜。对长期担任班主任、中层干部工作的教师,结合其工作业绩,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用。(3)突出竞争和择优。对照岗位任职条件,在岗位聘用中体现竞争和择优,充分体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2.同一岗位内部不同等级聘用的原则(1)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时,按照聘用年限、评定时间、教龄、年龄、业绩(按照《综合评价标准表》进行量化考核)等进行;(2)在同一岗位中,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名优教师,可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聘入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的较高等级岗位;(3)省特级教师一般可聘入五级专业技术岗位;享受正高级待
f遇的中学高级教师一般可聘入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四)本次聘用定级方法:(1)以教师现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被聘用的年份为依据,年份
长的先入该职务的高一级岗位。(2)若聘用年份相同,则以教师现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
年份为依据,年份长的先入该职务的高一级岗位。(3)若聘用年份、评审年份相同,则以教师的教龄长短为依据,
教龄较长的先入该职务的高一级岗位。(4)若聘用年份、评审年份以及教龄均相同,则以教师的年龄
为依据,年长的先入该职务的高一级岗位。(5)在前置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则按《绍兴市教师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综合评价标准》进行量化考评,高分者先入高一级岗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聘用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时采用降级聘用。(1)师德出现严重偏差考核不合格的;(2)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的;(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4)拒不接受培训、交流、支教、班主任、教学安排及其他工
作任务,情节严重的;(5)有严重失职、失误行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七、岗位聘用程序和形式:1.公布经过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包括岗位名称、数量、
职责、条件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