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级岗位比例40;十级岗位27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3初级岗位8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初级岗位设十一级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其中:十一级岗位40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0;十二级岗40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0,十三级岗位0个。(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工勤技能岗位0个六、拟设置岗位明细、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及定级方法:(一)首次设岗情况学校现实有在编在册人员共175人,学校首次聘任岗位总量175个。其中管理岗位3个(均为双肩挑人员),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75
f个(中级岗位118个、初级岗位52个、未定级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
专业技术人员175人(其中中级118人,初级52人;未定级5人)。
中级中:八级岗位35人,九级岗位48人,十级岗位35人;初级中:十一级岗位26人,十二级岗位26人。(二)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各类岗位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管理岗位基本任职条件: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2)受聘教学辅助岗位的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并具备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2.具备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首次应聘时,原则上聘用到对应的初级、中级或高级岗位的起点等级;晋升到高一等级岗位,须在下一等级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1)五、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分别在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5年以上(本次聘任时要求竞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必须已聘任高级职务满3年以上,竞聘五级岗位要求已聘任高级职务满6年以上)。
f(2)八、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分别在九、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本次聘任时要求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必须已聘任中级职务满3年以上,竞聘八级岗位要求已聘任中级职务满6年以上)。
(3)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
(4)对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单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