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管理制度
2010年8月
f目录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一、法人岗位责任制1二、矿长岗位责任制1三、总工岗位责任制2四、生产矿长岗位责任制3五、安全矿长岗位责任制3六、机电矿长岗位责任制3七、水文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4八、生产技术科6九、调度室7十、探放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8(一)探放队长岗位责任制8(二)探水工岗位责任制9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9
2
f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法人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2、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3、定期组织召开防治水会议,确保矿井防治水所需的资金到位。4、积极引进矿井探放水所需的新设备,从资金上保证防治水工作的开展。
二、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水工作负有主要责任。2、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文件精神,、确保防治水工作落到实处。3、组织做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隐患排查,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4、解决好防治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问题,保证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5、定期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矿井水害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对重大水害隐患的处理方案,确保全矿井的安全生产。
1
f三、总工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必须严格按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组织技术部门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好各项水文地质工作。3、组织编制项目部防治水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4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