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营业税法(四)第四节应纳税额计算与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四、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P160掌握能力等级2)(一)、(三)兼营的行为特点和税务处理原则【归纳】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原则:兼营同税种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未分别核算,税率从高。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未分别核算,核定纳税。(二)混合销售行为特点和税务处理原则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货物销售与营业税应税劳务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混合销售行为的一般处理规则(一般)主营业务的税种性质确定适用的税种。混合销售行为的特殊处理规则(列举)按照分别核算销售额分别纳税的原则处理(与兼营原则相同)。如: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例题计算问答题】地处县城的某建筑工程公司具备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2月发生经营业务如下:(1)总承包一项工程,承包合同记载总承包额9000万元,其中建筑劳务费3000万元,建筑、装饰材料6000万元。又将总承包额的三分之一分包给某安装公司(具备安装资质),分包合同记载劳务费1000万元,建筑、装饰材料2000万元。(2)工程所用建筑、装饰材料6000万元中,4000万元由建筑公司自产货物提供,2000万元由安装公司自产货物提供。(3)建筑工程公司提供自产货物涉及材料的进项税额236万元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相关的运输费用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909万元。(说明:上述业务全部完成,相关款项全部结算,增值税按一般纳税人计算征收)计算:①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②分包工程的安装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③建筑工程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答案及解析】①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900040003000)×360(万元)②分包工程的安装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1000×330(万元)③建筑工程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4000÷(117)×17(2361909×11)581223813431(万元)。第五节税收优惠(熟悉,能力等级2)一、起征点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依据财税【2013】52号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