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条对不属公约管辖的销售作了归纳,明确规定公约不适用于以下销售:
1.购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
同时不知道或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使用。这种销售交易一般被称作消
费品买卖交易,而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货物进出口交易,因此,不在公约的适用范围之内。
2.经由拍卖的销售。这种销售交易通常是处于拍卖地法律的实际控制之下的,因此,亦
不受公约的支配。
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这种销售交易不是由当事人的销售合同规定
的,所以,自然也就不能适用旨在确立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统一规则的公约了。
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此类销售不是货物销售,亦不在公
约的适用范围之内。
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此类商品的销售具有明显的特殊性,例如在销售
合同的履行上通常没有包装和装运等内容,因此,亦不宜适用公约的规定。
6.电力的销售。电力的销售亦有明显的特殊性,例如其传输无须通过船舶等运输工具,
而是通过导线,因此,亦不宜适用公约的规定。
(三)加工、装配合同和服务合同不适用公约
根据公约第3条第1款的规定,供应尚在制造或生产的货物的合同应视为销售合同,除非
订购货物的当事人保证供应这种制造或生产所需的大部分重要材料。
根据公约第3条第2款的规定,公约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当事人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
应劳力或其他服务的合同。
(四)公约在实体上的适用范围
1.公约不涉及:合同的效力,或其任何条款的效力,或任何惯例的效力;2.公约不涉及:合同对所售货物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
五)产品责任不受公约管辖
根据公约第5条的规定,公约不适用于卖方对于货物对任何人所造成的死亡或伤害的责任。
这种责任通常被称作产品责任,在性质上应当属于特殊的侵权责任,而并非合同责任,所以,
亦不应当在公约的适用范围之内
f◆风险转移
关于划分风险转移的意义:1、谁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2、不属于保险范围的风险由谁承担;3、保全救助货物的责任由谁承担
总之风险转移的确定:1、货物特定化;2、国际惯例优先;3、过失原则;4、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划分(1)货交第一承运人(2)在途货物合同订立时风险转移(3)不涉及运输的货物
◆国际贸易术语的主要内容
国际贸易术语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①反映买卖特点的基本合同义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