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纳入毕节市“十三五”规划项目谋划表
填报部门: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内容预计开工时间总投资项目谋划背景或依据
《关于印发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37号。《关于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21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促进城乡就业专项规划的通知》(黔发改规划〔2011〕146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关于加强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13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劳动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黔人社厅〔2014〕725号)
单位:万元
备注
1
“一拖四”项目
总建设面积6200,其中县级5000,其他4个乡镇各300。设服务大厅、机房、档案室、行政人员办公室及必要的辅助用房。
2017
1280
2
纳雍县仲裁院标准1建筑面积330,设立案室、调解室、审理化建设项目室、办公室、监控室。2、办案及配套设施。
2017
826
3
公共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4
根据国家政策,启动除“一拖四”外的22个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镇办事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障服务设施项目总面积5200。设服务大厅、机房、档案室、行政人员办公室及必要的辅助用房。
2017
6014
《关于印发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37号。《关于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21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促进城乡就业专项规划的通知》(黔发改规划〔2011〕14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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