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改进等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五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实施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效果的。六在保护公共财产,预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
会组织的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七符合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奖励规定必须给予奖励的。八公司领导认为或基层建议应当给予奖励的。第八条奖励可以于年终集中进行,也可以平时分散进行。第九条第七条中的第一二三项于年终进行,结合年度考
核工作的开展,分设如下奖项:一全勤奖: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个工作日,
奖励400元。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者没有全勤奖。二考核奖: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定三个等次,比
例为2∶7∶1。对全勤者,按考核结果奖励,优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对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计算。工作日时间不足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先进员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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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按部门人员总数的15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奖金400元。
2按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比例相当于全员的3评选明星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嘉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3按明星员工总数的13比例相当于全员的1评选模范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记功证书和奖金3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4其它可设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环保工作先进个人,比例严格控制,发给奖状和400元以下的奖金。
第十条第七条中第五七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其奖励条件、额度遵照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除制度中有明确流程规定的以外,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审查,确认的立即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第七条中第四六八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组织审查,确认的报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总经理批准后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三章处罚第十二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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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
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
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五挥霍浪费公司资财,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六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