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贷款审批权,不能创造性地贯彻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要求,试点工作过于保守,不能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五是贷款业务范围与“三农”资金实际需求存在矛盾。目前,农业小企业贷款试点仅仅局限于种植业、养殖业以及与种养有关的加工业,而当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小城镇建设等各类“三农”资金需求范围非常广泛,现有试点工作贷款营销对象过于狭窄。
f六是基层业务扩张的内在冲动与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存在矛盾。近年来非主产粮区农发行基层机构粮食收购贷款不断萎缩,而上级又以贷款规模、利润等作为考核指标。基层行获得农业小企业贷款试点资格后,面对农业小企业巨大的资金需求,主观上有迅速做大规模的内在冲动,而内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使基层管理人员和信贷人员承担了较大的心理压力。江西银监局反映吉安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信贷业务存在四大问题江西银监局在调查中发现,该省吉安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企业信贷业务存在以下五大问题: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缺位。一、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缺位。目前,该市还没有将服务宗旨定位于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也未根据小企业的贷款需求特点,设立相应的小企业信贷服务部门。信贷管理体制僵化。一是基层行贷款权限太小。商业银行的企业授信额二、信贷管理体制僵化度及大额贷款审批权限均集中在省分行。如有些行规定,企业首次贷款、所有项目贷款、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以及50万元以上的个人按揭贷款均需报省分行审批,收回再贷的贷款指标上收。基层行只能办理全额存单质押贷款和全额保证金的信贷业务。基层即使有好的企业贷款项目或企业急需的流动资金贷款,也均要报省行审批,从而增加了贷款环节和程序,延长了审批时间,贻误了企业的商机。二是授信管理未考虑地区差异。目前,银行对授信客户遵循“先授信,后信用”的原则,规定“授信主体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对象统一”,未充分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致使经济落后地区的小企业授信困难。三是信贷程序繁琐。如几乎所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规定企业信贷投放要经过信贷准入、信用评级、综合授信、贷款调查和贷款审批等环节。其中,信贷准入环节规定企业要投产半年后才可申请贷款;经过综合授信的企业,在申请贷款时还要再进行贷前可行性调查。由于贷款程序繁琐重复,贷款时滞现象普遍。信贷约束机制过于严格。三、信贷约束机制过于严格。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