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监理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1水利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基本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将其纳入工程基本建设工作全过程。各施工企业自中标之日起至完工验收止,必须设专人(中专以上学历或参加过业务培训的技术人员)负责档案工作,详细收集、整理与本工程施工建设有关的所有资料,同时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将档案负责人上报监理部审核备案。
2水利工程的档案工作的进度要与工程进度同步,不允许有后来补做档案的现象。监理单位拨款签证的依据是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及监理单位抽检结果,看其是否达到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2007)规定,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应齐全或基本齐全。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能算完成施工任务,监理单位有权不予签证,不得进行签证验收。在未完成归档工作(移交手续)前,建设单位将不退还承包人的质量保留金。
3水利工程档案必须完整、真实、准确、系统,并要求字迹清楚,图面整洁,装订整齐,签字手续完备,图片、照片等还要附以有关情况说明,所有归档资料不得用园珠笔、铅笔或红墨水等易褪色材料书写(包括拟写、修改、补充、注释或签名)
4竣工图是工程完工的实际反映,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图物相符。承包人一定要在施工过程中,认真做好施工记录、检验记录、交接验收记录和签证,整理好变更文件(单独立卷),在工程竣工后按规定及时绘好竣工图。所有竣工图必须有承包人在图标上方加盖图章,负责人都要签字。在履行签字手续后,才能将竣工图保存起来。竣工图编制形式和深度可按以下情况区别对待:
f①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可利用原施工图作为竣工图。①在施工中,有一般性设计变更的,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可由承包人在原图上注明修改部分、依据和施工说明,将其作为竣工图。①凡结构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重大变更的工程,原施工图不能代替或利用的,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图。5档案装订、填写要求:①监理质量检查机构应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评分办法》(水建1995339号)及当地有关文件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各阶段工程档案。在所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内业资料整理中,应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一书所要求进行填写,不得擅自简化表格的填写内容或自定填法。①由建设单位存档的资料必须是原件,复印无效。①分发有关单位资料第五卷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