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中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研究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在矿产资源的开发过程中引发了严重的环境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矿产资源环境保护立法效力等级低、矿产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内容不够细化、法律救济措施的缺失等等。本文提出应当从立法上、制度的具体内容设置上以及法律责任的追究上进行详细的规定和完善。关键词:矿产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一、我国矿产资源的法律制度的概况1矿产资源的概述矿产资源指经过地质成矿作用,使埋藏于地下或出露于地表、并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矿物或有用元素的含量达到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集合体。矿产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是社会生产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现代社会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都离不开矿产资源。2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引发的环境问题首先,对山体及其附着的植被资源造成了破坏。矿山开采占用、破坏大量的山体。同时,矿业废弃地迅猛扩增,大量耕地被侵占,破坏耕地。露天开采不仅侵占大面积良田,而且对开采区生态环境的产生了很大改变,它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原来稳定的土壤和植被,导致严重的水土易流失。其次,“三废”污染的危害。矿产资源的开发过程中伴有废弃、粉尘、废渣的排放,产生大气污染和酸雨。3矿产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含义
f矿产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是矿产资源保护制度中的核心部分,是为规制矿产资源开采行为,减少开采过程中所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法律规则的总称。
二、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现行法律制度及存在的问题根据我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以及《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立法关于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所作的规定,总结现有立法包含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立法效力等级低2009年3月,我国第一部有关矿产资源环境保护的专项立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颁布。此规定的出台,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矿产资源法》的不足,对矿区环境保护的标准、治理、惩处进行了系统的规定。维护了我国矿产资源有序利用和环境状况严重恶化的迫切需要。但这毕竟只是一部单行法律,由于受到效力位阶较低的限制,未能在法律层面上为矿山环境保护提供依据和基本原则,导致法律的可实施性不强。2内容不够细化正如上文所述,矿产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是一整套对矿产资源的勘探、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