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是允诺人,B方是受允诺人,1000元钱是A诺言的对价。如果B没有把1000元交给A,也没有作出对应的用1000元钱
f购买这块手表的许诺,A有权把自己转让手表的诺言收回。因为这一诺言没有对价对A没有约束力。英国法中,简单地说,对价就是一方为取得合同权利而向另一方支付的“代价”。对价可以是某种允诺,也可以是某种行为。一方的允诺或行为可以成为另一方允诺或行为的对价。
以下部分结合下一章看一下,我估计要是考名词解释的话用下一章的定义就好。要约:是具有足够的确定性,并包含一旦被接受,合同即成立的意图所订立合同的建议。(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一经受要约人的承诺,合同即告成立毋须再征求要约人的同意或经其确认。否则称为邀请要约,其目的虽然也是为了订阅合同,但它本身并不是一想要约,而是为了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要约的内容确定:产品名称、数量、价格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对要约的接受。(承诺的构成条件:1、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作出的2、必须是对要约的回复;交叉的要约不是承诺。缄默或不行为本身不构成承诺。可见,承诺必须是明示的行为或声明,默示、不作为不构成承诺。3、必须是对要约的无条件接受4、必须使用要约限定的方式)
第五章国际货物买卖法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要约:指向特定人发出的,内容明确的订立合同的建议。要约邀请:作为要约内容的建议,显示出要约人愿意受其约束的意图,而一旦这些建议中附有某种保留条件,表明即使被对方接受,建议人亦不一定受其约束,那么它只是一份要约邀请。反要约:在对对方要约的答复中加入新的条件,这项答复便是反要约,而不是承诺,需要发出要约方进行承诺。个人理解,书中没找到明确定义。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接受。双方义务:(貌似老师说主要是卖方义务)合同成立后形成买卖双方的合同关系。一方履行合同义务是对另一方合同权力的保障。(一)卖方的义务
1、交货义务:符合交货时间和地点的要求2、交付与货物有关的单证:交付的数量、种类符合交付的方式、地点和时间符合3、对所交付货物的品质担保:规格、包装和质量等符合合同规定或相关法律规定4、对所交付货物进行权利担保:是有权出售的货物、是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货物(二)买方的义务1、支付货款做到符合合同和法律2、收取货物要及时有效违约和补救方法:(划重点时老师随口说了一句,不确定考不考啦)合同在旅行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