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旧县中心法庭
(一)依法审理旧县、马鸣、马过河三个乡(镇、街道)属于本院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二)做好巡回立案、巡回审判工作;(三)参加辖区内各乡(镇、街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中心工作;(四)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规定(试行)》的各项规定;(六)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一)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办理公务;(二)负责筹办院党组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及其他综合会议,并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同时对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督查的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情况;
f(三)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请示、领导讲话稿及其他行政管理方面的文件;(四)负责新闻宣传及本院信息、简报、情况反映等编写工作;(五)负责公文处理及法律文书印制工作,把好收文、发文、阅文、办文关;按规定管理好印章、证明、介绍信的使用;(六)负责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七)负责扶贫、综合治理、普法教育及依法治县工作;(八)负责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九)负责全院网络维护、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微信、微博等上网公开的工作;(十)负责各种办公用品的计划和采购工作;(十一)负责报刊、信件的征订、收发工作;(十二)负责车辆管理、维修、公有房屋、水电管理维修、机关环境绿化卫生、电梯设备、审判法庭设施等管理维修工作;(十三)负责物业管理、炊事员和保洁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十四)负责机关食堂的管理接待工作;(十五)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六)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f政治处
(一)负责编制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对学习的内容、时间作出安排,学习效果进行检查督促;(二)负责本院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时统计上报人员编制和人员变动情况;做好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的各类人员上网公开工作;(三)负责本院工作人员考录、调配、考核、任免以及工资晋升、出国政审、疗养、退休、辞职、辞退、学历教育、人事档案管理等组织人事工作;(四)负责本院法官等级、司法警察警衔的评定、晋升及管理工作;(五)负责组织全院干警评先创优、立功创模等表彰、奖励活动及先进事迹材料的整理、填报、呈批工作;(六)负责本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七)负责本院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八)负责干警(含工勤人员、跟班人民陪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