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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全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国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科技发展、国民经济发展、林业及生态建设对高层次人才所需具备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综合素质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科学地设计和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增强我校在科技创新、知识创新和人才培养等领域的竞争力,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大量具有科技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的高素质、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与要求
1.培养层次及目标我校研究生培养目前分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两个相对独立的培养层次。博士研究生:主要培养从事教育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学术人才,兼顾高层次生产技术和管理等岗位的需要。要求博士研究生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学科前沿发展动态,具有组织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高层次生产、管理工作的能力。博士生培养工作应以学术训练为重点,核心在于知识创新和通过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硕士研究生:主要培养学术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适应学术研究、生产、管理和教育等不同岗位的需要。硕士生培养工作应强调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重视综合素质、创新和创业精神,提高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各学科应根据本学科的特点确定其人才培养目标(学术型、应用型或复合型),并根据不同的培养目标设计与之相匹配的培养方案。2.修订范围及口径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范围包括我校所有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并且已经招生的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以公共要求为主,以一级学科为口径制订;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以二级学科为口径制订。无论按什么口径制订培养方案,都要加强一级学科意识。3.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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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培养方案是培养单位进行研究生培养的主要依据,应包括学科简介、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各学科根据自身特点提出的除公共要求之外的其他内容(如对“三助”实施、学术活动及发表学术论文等的要求)、学位类型等。培养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实施和评估,并且通过培养方案的实施,使我校培养的研究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要求。
4.研究方向的确定各学科设置的研究方向应确属本学科专业范畴,可设置35个研究方向。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突出学科优势和特色,具有先进性和前瞻性,能适应和引导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研究方向应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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