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工作。四、职责分工(一)县公安局1.进一步完善110报警服务系统建设,健全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消防、交警为骨干,刑侦、派出所、特警、社区民警为依托,其他各警种参与的快速反应机制。2.110报警服务台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受理群众报警求助电话,并根
f据警情及时下达处置指令。对性质严重的重特大事件(案件)和灾害事故,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参与处置、救援。
3.110报警服务台主要受理各类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灾害事故和群众“急、难、险、重”等重大、危急事件的报警求助,同时担负全县重特大治安、刑事案件处置的指挥调度任务。
4.110报警服务台要严格履行接受报警、调度处置、督查催办等各项职责。认真做好接警处警、情况反馈的记录工作,对有关部门执行社会服务联动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定期通报联动工作情况。
(二)县教体局1.负责校内治安秩序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处置学校周边影响教学秩序的案(事)件。2.调处教育系统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师生权益的行为。3.受理和调处与学校工作相关的信访、举报和投诉。4.组织协调全县校园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三)县民政局1.受理110处警人员所送的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2.做好110处警人员所送的弃婴、走失儿童、孤寡老人、落难人员的收留与安置工作。3.负责经公安机关勘验后的无名尸体(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处理工作。(四)县人社局1.负责对用人单位因劳资、职业介绍等引起的各类纠纷的调解处理及相关
f的报警求助工作。2.负责对工伤事故的认定及处理。(五)县国土局1.负责处置因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权属、矿区范围引发的纠纷、事件。2.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和抢险救灾指导工作。(六)县环保局1.受理处置各类由环保部门负责查处的环境行为的投诉和举报。2.负责对水、空气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危及人身健康方面的报警求助的监
测、控制和处置等。3.负责处置因环境污染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调查处理,对突发公共事
件或事故中产生的泄露、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县建设局1.负责对城区范围内申请危房认定的房屋进行及时鉴定,协助做好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倒塌、断裂、倾斜等危及群众安全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2.加强建设工地管理,及时处置建设工地劳资纠纷和施工过程中塔吊、井架、脚手架倒塌、倾斜等突发性伤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