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工作范围和任职条件;
c招聘方式可行。
3、《人员招聘审批表》经审批后,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或综合管理部)负责
组织进行招聘工作。必要时,可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协同各公司综合管理部集中
组织招聘工作。
(二)、招聘审查及录用
1、选才原则
a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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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原则上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商管、物管公司可适当放宽),如属个别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但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
c能胜任所聘之岗位;d符合企业对人才成本的要求;e有正确的求职动机和良好、积极的工作愿望。2、各级公司招聘工作必须按集团《员工招聘管理规范》(HRG302)规定,遵循以下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以确保公司聘用员工满足工作要求。a初筛及面试b技术考核c背景审核、调查d复审e体检f审批3、经审批录用的招聘人员,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或综合管理部)发出通知,并与其签订《新进员工聘用确认书》HRG303,约定报到日期。4、各级公司人力资源部(或综合管理部)负责新员工的报到准备工作,指导、协助新员工办理报到手续,并按集团《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规范》HRG304的规定执行。5、各下属公司招聘人员情况,应在新员工正式报到前由综合管理部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报备,资料包括:《人员招聘审批表》、《面试评估表》HRG305、《新员工录用审批汇签表》HRG306、《新进员工聘用确认书》、《求职申请表》(HRG307)等。(三)、试用及转正1、所有新进入员工均应实行试用,各级公司在与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予以明确,并按《劳动合同订立及续订规范》(HRG308)的要求执行。2、新员工试用期满,由其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负责按集团《转正管理规定》(HRG309)的要求,组织新员工的转正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包括三种:a考核评估合格,由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b延长试用期;c即时辞退。3、各下属公司员工转正考核评估结果应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员工转正审批权限按上述界定执行。三、劳动合同订立及续订(一)、各级公司均应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与公司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二)、集团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各公司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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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解除等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负责集团总部工作人员、下属公司总经理
助理级别以上(包括总经理助理)人员劳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