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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方式。2形成阴暗的道德观。道德观是人对社会生活中是非善恶的理解和评价。“良知”是道德观的核心内容,其功能主要是使人产生“善恶”体验,从内心深处自觉约束人的行为。而夫妻暴力所表现出的无理、凶狠,容易导致青少年是非善恶评价混乱、颠倒以及缺乏“良心”体验,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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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同情心,在实施伤害他人和社会的恶行时缺乏内疚感,进而引发恶性案件。3形成淡漠的法制观。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的特点,在没有造成十分严重的危害后果前,往往是在“悄悄地”地犯罪,社会难以发现和介入,且大部分家庭暴力都没有受到法纪的制裁和惩罚。青少年耳濡目染,会逐渐对社会法制丧失信心,法制观念淡薄,崇尚以法制以外的手段解决问题。
2.夫妻暴力会迫使青少年离家出走,使其成为社会黑恶势力利用的对象在夫妻暴力中,施暴者由于其素质和个人涵养不高,只顾自己发泄情绪,而不考虑子女的感受,也不肯为自己的子女而停止正在进行的暴力,更不会在日后的生活中有所改变。在这种没有安全感、缺少天伦之乐的家庭中生活的青少年,会对这种充满暴力、没有爱心的父亲或者母亲产生厌恶甚至憎恨,他们对祥和、宁静、父母恩爱的环境充满渴望。由于他们在自己生活的家庭中找不到这种幸福,便会离家出走,过早踏入了纷繁复杂的社会。而这些未成年人到了社会后,由于自己没有生存的能力,为了生活,他们很容易被社会恶势力所利用,成为犯罪团伙成员,或者容易被坏人引诱、教唆而犯罪。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查数据,18岁以下的青少年中,“被赶出家门”和“离家出走”的,是普通青少年犯罪概率的10倍以上。
3.夫妻暴力可能导致家庭残缺和家庭教育功能减弱,社会学与教育学认为,在家庭结构与青少年犯罪的相互关系中,健全的家庭结构意味着父母教育角色的完整,具备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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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子女的必要条件;不健全的家庭结构预示着父母教育角色的欠缺,家庭教养功能的减弱,潜伏着青少年走向犯罪的危机。目前,受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中国正在出现第三次离婚高潮。据统计,1979年,中国的离婚率仅为3%,而2006年上升到13%。E2J再据上海市松江区2006年的统计数据,51.5%的家庭离异是由于家庭暴力造成的。随着离婚率的上升,失去父爱或母爱的孩子越来越多。单亲家庭中的子女往往得不到应有的爱抚和管教,容易产生自卑和怨恨心理,沾染不良习气。不健全的家庭结构是导致青少年行为越轨、药物滥用、过早性经验、学业失败以及心灵创伤的高危险因子。2006年,司法部《青少年犯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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