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车辆进出厂登记制度
1、维修车辆进厂维修,由业务部门负责做好进厂登记工作。并详细记录进厂时间,车主、车辆车型、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车辆所属单位、驾驶员保修项目、车内随车物品、车辆装备的齐全情况(如有缺件应详细记录)等,一般情况下,随车工具等与车辆维修无关的物品由托修方自行保管,如需购置于车内,应清点登记,并由双方经手人员共同签字,办理车辆移交手续。
2、业务部门应对进厂车辆进行标识,待修车、在修车、竣工车应分别在不同区域停放,以免发生意外。
3、顾客车辆由厂保卫部门看管。4、车辆修竣检验合格后,由厂方通知托修人验收付款,然后由业务部门与托修人当面按进厂时登记清单清点交接。交接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交接完毕后由业务部门在出厂登记本中做好记录,并开具出厂证,厂门卫凭出厂证,查对核实无误后予以放行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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