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费(二)上级部门的表彰奖励等。(三)外联部拉取的赞助等。第二十一条:每学年收取20元会费用于协会基础建设和活动。第二十二条:若需加收会费须出示相关书面材料,取得全部会员同意并经上级部门批准才可收取。第二十三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协会活动,任何人不可侵占、私分或挪用,也不得在协会成员中分配。第二十四条:协会经费使用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减少不合理开支,杜绝铺张浪费。第二十五条:财务的收纳由专门成立财务部负责,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一)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程序予以审批和报销。(二)有明确的收支结余报表,协会财务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开,并报管理部门被查,如有舞弊违纪情况,按照学生手册管理条例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赔偿。(三)财款分离,各项支出证明材料齐全。(四)每次活动有明确的经费预算和结算。(五)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办清交接手续。(六)协会换届或者更换负责任人之前必须向全部会员报告财务情况,并
f由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财务检查。第二十六条:各部门使用经费及报销的步骤。(一)向协会负责人提出申请,由协会负责人同意。(二)在财务部出登记,凭发票报销。(三)每笔账目由财务部部长、经手人、报销人及分管财务部副会长和会长签字,该笔账目才成立。第二十七条:协会每次报销费用由财务部全权负责。须向协会挂靠系部申请报销。第二十八条:如需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经指导老师和管理系部批准并负责管理。
第五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九条:演讲与口才协会由理事会、办公室、演讲部、主持部、辩论部、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财务部、雨露师范社(部)组成。(一)理事会:包括会长、副会长、委员,负责协会一般决策与全面工作部署。1、会长负责主持和指导协会全面工作。协调本协会与学校、各协会社团的关系。统筹规划日常事务。对各部们提出批评与建议。有权对干事干部及会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审批,在征求党团组织和院系领导和挂靠院系的同意后,有权调整干部干事。有权任免各部门干事,负责召开协会会议及主要负责人会议;有权签发有关协会的各项制度、文件。2、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参与重大决议与策划活动。在会长不在时代替会长行使会长之权;协调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合作,召开协会会议,制定学年工作计划草案;代表理事会执行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3、委员协助副会长处理相关工作,参加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