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建设厅文件(建设发2007293号)“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的通知”于2007年11月28日发布。文件中通知:《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10402007,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教育厅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浙江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
本标准共有六章,其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规模、网点布局、选址和规划设计,用地面积指标,建筑面积指标,园舍主要建筑标准。
现就《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中的几个重要数据摘录如下,请各新建(迁建)幼儿园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依照本标准,以促进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一、幼儿园用地面积指标表
幼儿园规模
标准类型
6班
9班
12班
用地面积(m2)
基本指标规划指标
22873215
33104655
42806010
生均用地面积(m2生)
基本指标规划指标
12711786
12261724
11891669
建筑密度不宜大于30。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基本指标不应小于3m2生,规划指标不应小于4m2生。绿化用地面积基本指标不应小于1m2生,规划指标不应小于2m2生。
二、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幼儿园规模
6班
使用面积(m2)
基本指标规划指标
11711345
建筑面积(m2)
基本指标规划指标
18022242
生均建筑面积(m2生)
基本指标规划指标
10011246
注:上表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
9班
16671912256531879501180
12班
21232425326640429071123
三、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表(m2)
f用房名称
每间使用面积
标准类别
6班
间数
面积小计
9班
间数
面积小计
12班
间面积小
数
计
基本指
活动室
50
标
6
规划指
300
9
45012600
60
标
6
360
9
54012720
基本指
卧室
标
6
40规划指
240
9
36012480
标
6
240
9
36012480
基本指
卫生间
标
6
15规划指
90
9
13512180
标
6
90
9
13512180
基本指
衣毛储藏
标
6
54
9
81
12
108
室
9
规划指
标
6
54
9
81
12
108
多功能活
基本指
标
1
120
1
150
1
180
动室
规划指
标
1
120
1
150
1
180
基本指
专用活动30
标
2
60
3
90
4
120
室
规划指
45
标
2
90
3
135
4
180
小计
基本指
标
864
规划指
标
954
12661391
16681848
注:如卧室与活动室完全分开单独设置,活动室的使用面积基本指标不宜小于54
平方米,规划指标不宜小于65平方米。
四、幼儿园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表(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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