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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安全实施方案菊花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安全实施方案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安全实施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依照泗洪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安全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学生用车安全,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生用车安全,学生用车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的一方面,也是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大局。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学生车辆安全工作,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教育、交通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中小学、派出所、公路站、安全办、各村(场)支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学生安全用车领导小组,要求各相关部门及人员要从关爱学生生命安全出发,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学生用车安全问题。二、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一)中小学、幼儿园1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安全教育课教学计划。2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学生集体出行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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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理,建立接送学生用车台帐,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年终考核内容。3审核接送学生车辆使用申请及其驾驶员资格申请,建立和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员信息档案。4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安检、农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专项治理。(二)派出所派出所对符合要求的校车驾驶员申请人,应依法发放《特种行车许可证》。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派出所不予发放:1不满3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或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发生。2具有犯罪记录,或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收到拘留处罚记录。3身体不健康,或具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有传染性疾病或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三)公路站按照职责要求在沿路学校附近设立交通警示牌、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四)安全办1督察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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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管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在维护校园周边安全环境和管理接送学生车辆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监督、安全办牵头中小学、派出所等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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