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进行必要的监督,让公共组织拥有较为自主的人事雇佣选择权。这样同做落实供求双方的自主权,更好得让市场机制在公共部门人才流动中发挥作用。第二,完善市场法规和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市场改革,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健全人力资本产权、劳动关系、就业促进、职工培训、收入分配、争议调节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比较健全的人力资源身材规范体系。社会保障制度是严重影响人力资源流动决策行为,必须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做好失业救济、养老保险及工伤、医疗、住房等保险制度的建设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向覆盖所有职工的社会化管理程度较高、基金同意调剂使用的社会保障体系过渡。我国现行的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职工在住房、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差距甚大,影响了公私部门的正常流动。因此在改革中,要尽可能拉平这种人为的差距,对在时常流动中的各供求主体一视同仁,解除工职人员流动的后顾之忧。社会保障制度严重影响着人力资源流动的决策行为,目前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实际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如:(1)新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社会保障明显不足,现有的项目体系无法覆盖全体应当被覆盖的社会成员。而且还存在着诸多的项目空白。社会保障制度现阶段面临
f的主要问题是社会保障不足的问题。(2)立法滞后,社会保障制度是涉及到亿万国民切身利益的社会公共事业,没有立法的规范和硬约束,是不可能得到有效的推进的。保障制度安排还牵涉到政府、企业与个人之间的责任分担和不同社会群众或利益集团的利益调整。(3)责任模糊,历史的责任与现实的责任划分不清、政府责任边界不明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责任未能明确。为此,要明确责任划分来替代现实中的责任模糊。(4)新制度的有效性还待提高,新的制度尽管在现行的保障制度中取得了值得肯定的实践效果,但有效性仍然要有待提高。如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后应可以有效的控制人力资源的流动。第三,改革户籍。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是为限制人员流动设计的,附着其上的功能太多,已不合市场经济的要求。长远来看,要让户籍制度仅仅成为公民职业或居住地的标志,不再具有其他功能。目前国家应该指定同意的方针对人力资源流动的户籍管理办法作为过渡,促进他们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动,打破地域封闭和部门分割,逐步建立全国性的人力资源流动大市场。地方也可通过实行“柔性流动”的办法,突破户籍制度的限制,即对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