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参加课外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促进和鼓励我院学生参加课外科技创新竞赛及学科竞赛活动,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在《常州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奖励办法试行》的基础上,根据学院自身发展状况,明确对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的奖励政策,特制定办法如下。一、奖励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对经学校职能部门审批同意,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各类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等竞赛活动获奖,或发表论文、作为发明人获得专利授权的学生及指导教师予以一定的奖金奖励。二、奖励项目
A类:综合性竞赛。特指教育部、团中央、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B类重点单项竞赛。主要指社会影响广泛、业内权威性较高的学科竞赛如: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高校“创意创新创业”电子商务挑战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电视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暨模拟就业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
C类普通单项竞赛。主要指其它具有一定社会影响、业内知名度较高的各类学科竞赛。如: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赛、全国物流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暨沙盘模拟经营大赛、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设计大赛、大学生生态科普创意大赛、中国大学生公共关系策划大赛、全国大学生校园歌手赛、江苏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竞赛、三井化学全国大学生化学化工设计大赛、江苏省高等数学竞赛、江苏省高校大学生物理及实验科技作品创新竞赛、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江苏省理工科大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竞赛等。
D类:发明专利、SCI、EI、学校认定的权威刊物论文、核心期刊论文(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一书的界定为准)。三、奖励措施
指导教师奖励办法:(一)指导校外科技作品获奖的教师,根据《常州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奖励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由学校统一负责实施。(二)学院对指导科技竞赛获奖及学生有专利、论文发表的教师(团队)还给予适当的科研经费资助。学生奖励办法:(一)在各类国家级、省级、市(校)级科技竞赛活动中的获奖学生,科技竞赛成绩记入《大学生素质拓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