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是诉讼程序)加以运用和主张的可能性2意义第三章法律的作用一、法律的作用的概念与分类1概念与分类(1)概念(名词解释):泛指法律对人的行为及社会生活影响的体现(2)分类:
fA一般作用和具体作用B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C整体作用和局部作用D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E预期作用和实际作用F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2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简答)二者区别:(1)考察的基点不同规范作用是根据法是一种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这一基本事实;社会作用是基于法的本质、目的和实效进行考察的(2)作用的对象不同规范作用的对象是人的行为社会作用的对象是社会关系(3)存在的方式不同规范作用是一切法所共同具有的社会作用则因不同的法而有所不同(4)所处的层次不同规范作用是法的社会作用的手段规范作用是法的社会作用的目的(1)发挥作用的前提不同实现法律的规范作用的前提是法律的颁布实现法律的社会作用的前提是法律被实施二、法律的规范作用表现为5个方面:指引作用对本人行为的评价作用针对的是他人的行为预测作用对相互间关系教育作用对一般人强制作用对象是违法犯罪者三、法律的局限性(前几年考过)1法律无用论与法律万能论是错误的2法律的局限性的表现(1)法律的存在不是超历史的,法律只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法律的调整对人类社会并不总是必须的和必要的
f(2)法律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式的一种,是重要方式,不是唯一方式,法律和社会调整规范和手段构成了一个社会调整系统,彼此协调地共同发挥对社会的调整作用(3)法律作用的范围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社会生活的规范和调整并非时时事事都需要法律(4)法律的调整并不能总是涵盖整个社会生活,基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和立法人员的局限性,制定出来的法律并不能预先包容全部的社会生活,法律的调整作用并不能充分有效的发挥出来(5)法律实施在所需要的人员条件、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法律的作用也不能有效发挥第四章法律的价值(一个是事实的问题,一个是价值的问题)一、法律价值的概念(名词解释)法律内在状况与人的法律需要的相互关系、相互作用、相互构建的关系范畴,是法律内在状况在实践中对人的法律需要潜在的和现实的满足过程法律与正义、法律与自由的关系二、法律的主要价值1.秩序:最基本的追求,但不是崇高的追求。2.自由:你可以做任何不翻盖他人的事情(经典定义)3.平等4.正义:最崇高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