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化的社会问题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我国的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低龄、团伙、暴力、智能化的趋势日益加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研究分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已刻不容缓。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对于致力于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我国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谈及青少年犯罪成因,我们需要从其特点作为切入口,通过对青少年犯罪特点的分析,进而理清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否则我们的研究只是停留在了“坐井观天”的模式。当前青少年犯罪案件呈现出的特点:(一)犯罪年龄低龄化。有调查显示:我国青少年初次犯罪的年龄已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的1825周岁,逐步向1416周岁年龄段发展。①一些青少年刚满14周岁就犯罪入狱,甚至有的实施犯罪行为时尚未年满14周岁。笔者在工作中曾于1998年参与办理一起青少年犯罪案件,该案5名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大的17岁,年龄最小的也仅有13岁。(二)犯罪主体复杂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校学生和外来人口中的青少年犯罪增多犯罪率上升。我们常常可以从各种媒体获悉一些在校生杀人、强奸、贩毒等令人触目惊心的恶性案件。例如:2004年发生在云南大学震惊全国的“马加爵杀人案”和2005年1月发生在江苏省海安县的大学生王彬持枪抢劫杀人案等等。(三)犯罪类型多样化。一是侵财类罪虽仍占大多数,但是以暴力相威胁手段,实施侵财的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二是杀人、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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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强奸、贩毒、寻衅滋事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逐年上升。(四)犯罪形式团伙化。由于青少年身心尚未完全成熟,受生理、心理、智力、阅历等因素的影响,单靠个人往往难以完成复杂的犯罪过程。因此,青少年作案时相互依附,借势壮胆,结成团伙进行作案并带有一定的组织形式。这些人往往靠所谓的哥们义气和江湖义气,相互纠集,一拍即合,一哄而起,共同作案,形成一个较固定的团伙组织。(五)犯罪方式智能化。目前,青少年犯罪已经向智能化方向发展,而且出现部分采用现代化的一些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犯罪的案件。随着计算机信息系统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和社会经济信息化进程的加快,针对和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兴起,成为新的犯罪形式。由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专业技术要求,当前计算机领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