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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黑龙江省第八届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技能比赛2012年黑龙江省第八届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技能比赛规程(修改稿)规程(修改稿)
一、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学院二、承办单位齐齐哈尔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齐齐哈尔市某某中学三、时间、地点时间、1时间:2012年6月18至22日(6月18日1700前报到)2地点:四、参赛单位1以各地、市、企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赛。2每个代表队代表团体限报参赛教师10人:包括小学教师5人(女教师不少于2人),中学教师5人(初中教师3人、高中教师2人,女教师不少于2人)其它代表个人参加比赛教师人数不限。3各代表队报领队1人,评委1人。五、参赛教师条件1中小学专职体育教师;2各地市代表团体参赛的教师必须从事体育教学4年以上(含4年),任教年限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1日)年龄35周岁以内。六、比赛项目(一)理论部分1教学设计1教学设计根据给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条件,完成包括教学指导思想、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流程、课时计划(教案)等内容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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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设计一份。2评课2评课参赛教师观看一节体育教学录像课后,按照规定格式写出一篇分析报告。(二)实践部分1广播操、1广播操、武术操广播操以各地市参加团体比赛的代表队为单位完成中小学广播体操《七彩阳光》《舞动青春》和武术健身操《英雄少年》、,地市其它参赛教师为单位完成上述比赛。2队列队形2队列队形以各地市参加团体比赛的代表队为单位完成规定的队列、队形动作;地市其它参赛教师为单位完成上述比赛;以各地市参加团体比赛的代表队为单位完成创编项目比赛。3自选项目每个参赛教师从田径(田赛)、田径(径赛)、球类(篮球)、球类(排球)、球类(足球)、体操(技巧)、体操(器械)、武术(徒手类)、武术(器械类)、韵律体操与舞蹈(小学)、健美操与舞蹈(中学)10个自选项目中任选一项(报名时填入报名表,本队参赛教师所选项目不得重复),进行运动技能比赛。4规定项目在上述10个项目中,排除参赛教师个人自选项目,从其余的9个项目中,随机抽取一项,再从该项中随机抽取具体内容进行模拟上课。七、评分和奖励(一)比赛按照“完整动作示范、动作要领讲解、重点难点分析、学法指导、组织教法、常见错误纠正”等方面对参赛者进行评分。个人满分分值为100分,分值比例按照下表分配:团体成绩满分分值为110分,除下述分值100分以外,另加上参加团体创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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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比赛10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