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与
【
】公司
之
保密协议
f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
鉴于:1.甲、乙双方为就料,该资料中涉及双方的商业机密及经济利益。2.甲、乙双方均愿意根据双方达成的初步合作意向,向对方提供与今后合作有密切关系的信息与资源。3.甲、乙双方均承诺愿意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对应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承担由于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基于上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第一条定义事项而相互提供商业资
(一)保密信息:1就本协议而言,“保密信息”是指在双方接触期间及合作过程中,其中一方或其授权代表及雇员就有关目的向对方提供的或一方知悉的,含有或以其他方式反映了其中一方及其关联方非公开的各种数据、报告、解释、协议、预测和记录等资料,连同含有或以其他方式反映了这种资料的分析报告、资料专辑、研究
2
f保密协议
报告或其他文件(不论是其中一方或其关联方、授权代表或员工编制的)。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方的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专利、技术、客户、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业务流程、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财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商业、财务、技术、生产以及会议资料(信息)。2就本协议而言,尽管有前述约定,以下各项不构成保密信息:(1)其中一方或其授权代表在根据本协议约定从对方获得前已持有的资料;(2)其中一方或其授权代表从不负有法定或约定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取得的资料;(二)第三方:是指除甲、乙双方以外的其它任何个人、公司、企业、政府部门或其它组织或经济实体,但不包括本协议履行期间从甲方或乙方辞退的人员。双方公司的雇员均应遵守本协议,无论其是否在本协议有效期间辞职。(三)保密信息载体:指所有载有、显示、披露保密信息的文件、表格、磁盘、电子文件及其它资料、物品。第二条保密义务(一)鉴于本协议项下之保密信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分别属于甲、乙各方,除按本协议或其他合作协议另有约定的外,未经其中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及其授权代表或雇员不得将所获取的保密信息用于为完成双方之战略合作所安排的工作之外或与双方战略合作利益无关的用途。(二)双方同意:仅向一方及其关联方有需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人士披露保密资料(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