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国务院参事室还建附属用房工程
结构类型
框架
工程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1号
建筑面积
1226M2
建设单位
国务院参事室
规划证号
2008规建字0104
勘察单位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
许可证号
2008施建字1687号
北京凯帝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
北京市文物建筑保护设计所
开工日期
2008年11月30日
监理单位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大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竣工验收日期
二、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本工程于2008年12月经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通过了居住区人防规划,人防工程设计审核批准通知单文号为国机防工准字20073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2008规建字0104,施工图、设计文件均已进行了审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2008施建字1687号。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报请北京市质量监督总站注册,监督注册号京建质字2008总站第0999号。按照“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对工程监理和工程总承包进行了招投标,最终确定工程监理由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工程总承包由中建大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图施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管理和监督制度,较好地执行了基本建设程序。
勘察单位对本工程较好地执行了国家关于工程建设勘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规范,对本工程的岩土、验槽和检验基底土质等工作按照程序和规范进行了勘察工作,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设计单位对本工程进行了全面、系统、完整的设计,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满足了施工需要。
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规范,以及施工合同要求
f进行了施工。在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和安全生产,以及施工资料等方面达到了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工程监理比较严格地执行了北京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建设监理规程》,对工程施工进行了全过程监理,重点在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等三方面实行了严格监督管理,较好地履行了工程监理职责,确保了工程按期交工,工程质量达到了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本工程验收参加单位及人员符合要求附签到表,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已验收并已办理备案手续情况,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齐全,无遗留的质量缺陷或甩项工程验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本工程经过各方建设,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