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原因仅仅是对原告在一般法院提起诉讼所依据允诺提出了对价。与此相反在法国和其它欧洲大陆法国家认为协议含有法定约束力原因是道义上而非经济上。“一个人必需信守诺言”这是教会确定规则教会法学者成功将其引入法律基于这一点协议和无偿允诺之间就不应该有区分对价是没有必需因为法院将强制实施全部允诺。在美国契约法中除了盖章证实契约之外组成契约约定为了含有束缚力必需要对价。为何存在对价法理其功效是什么?(1)因为赠与没有对价所以英美法中不存在赠与契约。保护不留神说了要赠与人不责备不加思索。(2)即使法律不责备不加思索人不过不加思索也不值得赞扬不过这一问题委诸于道德等其她规范限定了法律支配范围。(3)法院不审查对价相当性(对价均衡)反之因为对价法理也会维护契约自由阻止她人(法院)进行事后介入。(4)只把由对价所证实未来交易作为契约加以保护背景是正是未来有交易方法才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关键契约。
对于协议成立对于协议成立对于协议成立对于协议成立在法国法和英国法中基础规则就是看成出要约而且该要约被承诺人接收时协议即告成立。除了法律要求尤其正式程序特殊协议之外当事人能够经过任何形式作出要约和承诺。就签订协议而言假如当事人之间没有当面商谈而借助于互通信件、电话、电报或其它通讯手段商谈时协议成立就产生了一个众所周知问题。英国
f法没有提出统一处理措施法院经过信件签订协议和经过电报签订协议采取区分对待。信件签订协议情况当承诺信件发出以后协议即告成立电报签订协议情况中当承诺已通知要约人知晓时协议才算成立。
对于协议条款对于协议条款标准上协议条款内容应该包含什么这是当事人自己决定事情即当事人自治英国法通常都提到协议“默示条款”不过没有明确表明这种条款不需要当事人这成合意也未表明它在实际上被法律所默认。在法国法中对于不一样类型协议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具体规则是法典本身所列举所以就比较轻易看到协议根本与当事人意思无关当事人仅能在一定范围内排除或改变法律所确定规则适用。
当事人自治可能受到两种限制或者是法律已经要求好协议当事人之间关系应该怎么确立而且不许可当事人自行修改这个规则或者是仅仅由当事人一方或另一方确定协议条款而且没有改变这种条款任何可能性。
协议变更协议变更协议能够经过当事人认可一定义务来签订或假定签订。许可当事人为了终止协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