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赔偿和取消乙方开发的权利。3、乙方不得挪用印有甲方厂名厂址的包装物料,或在其他厂家生产灌装,一经发现罚款10万元,并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4、乙方在经营合作经营产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乙方产品甲方不得私自销售,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经营,乙方和下
f线客户之间的合同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应维护甲方企业的品牌形象。6、市场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出现的任何法律纠纷都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1、合同期满且双方未就本合同延长期限达成一致意见;2、双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彼此同意解除合同;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且在收到另一方要求纠正的书面通知后30日内未予纠正。二、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乙方违背本合同第五条第四项:挪用印有甲方厂名厂址的包装物料,并在其他厂家生产的;2、乙方制定的营销方式触犯法律的。三、有下列情形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免于追究责任;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须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促销物料、促销物品和其他任何与销售有关的材料。
第七条附则
f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2、本合同在每一页均加盖公章且由双方在最后一页签字生效。3、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有一方不愿协商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双方应于合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重新续签本合同。5、产品价格见补充协议。6、双方商定的任何其他条款可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构成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首批灌装不低于______件。2、青梅煮酒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甲方:亳州市青梅煮酒酒业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代理人:甲方开户行:账号卡号:持卡人:吴兴臣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乙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开户行:账号卡号:持卡人:电话: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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