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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万企升级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政发2011162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1112【实施日期】2011111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万企升级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苏政发〔2011〕16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万企升级行动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江苏省万企升级行动计划(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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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十一五”期间,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积极推动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工业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增长,整体竞争力显著增强。但产业层次和集中度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推进企业依靠创新驱动实现转型升级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期任务。为认真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落实“六个注重”、实施“八项工程”的总体要求及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企业升级、产业转型,特制定本计划。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为动力,以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创新型企业为重点,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推动企业由一般制造向创新创造转变,增强核心竞争力,抢占市场制高点,争创发展新优势,全面提升江苏工业经济的整体素质。(一)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在规模发展、跨越发展上升级。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物联网和云计算、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海洋工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规模化、前沿化和国际化为方向,以产业链构建延伸和拓展强化为重点,组织实施创新发展重点项目,在实现规模总量倍增的同时着力提升创新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提升企业创立自主品牌意识,着力培育基地型、龙头型企业,带动新兴产业迅速发展壮大。(二)促进制造业企业在高端发展、转型发展上升级。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三大主导产业和纺织、冶金、轻工、建材四大传统产业,以高新化、集约化和绿色化为方向,以提高研发水平和完善营销服务体系为重点,实施高端发展战略,推进传统产业升级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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