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或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2、客体:航空运输安全,即不特定多数旅客、机组人员生命和航空器等财产安全。
f3、“飞行中”: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已经关闭,至卸载打开舱门时或航空器迫降时主管当局接管之前。(《海牙公约》)4、既遂与未遂的区分①目的说:劫持到预定地点②离境说:飞离本国过境③控制航空器说:实际控制航空器5、国际刑法:①仅限于民用航空器,②跨国性
案例:
1998年11月26日,孙某购得天津至上海的机票一张。28日14时孙携带准备好的火药包和引线,登上中国国际航空公司1532次航班。起飞后不久,孙即以引爆火药包相威胁,胁迫机组成员飞往台湾。机组人员采取措施后,孙在南京机场被抓获。问:应当如何追究孙某的法律责任?
(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概念: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管理规定,私自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2、对象:枪支、弹药、爆炸物3、行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4、主体:自然人和单位5、主观方面:故意6、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定的立案标准。(六)交通肇事罪1、概念: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客体:交通运输安全(主要是公路和水路)。3、主体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过失。
f5、“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6、“因逃逸致人死亡”: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罪的有关问题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逃跑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的。2、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3、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共犯论处。第二十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概念: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在市场经济运行或经济管理活动中进行非法经济活动,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分述(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概念:生产者、销售者违反质量管理法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