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年度内出生人口数与该区域年平均常住人口之比。第二条符合政策生育率指辖区内常住人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出生人数与常住人口总出生人数之比。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指辖区内流入不满半年或夫妇双方流出半年以上人口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出生人数与相应的两类流动人口总出生人数之比。夫妇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期内生育的第1个孩子登记为政策内1孩;尚未办理结婚证或生殖保健服务证的,同时令其限期办理。夫妇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符合《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期内生育的第2个孩子登记为政策内2孩。对属于调查对象收养、捡养等情况的新生婴儿,按以下规定进行登记:1、能够确定亲生父母婚育史的,按亲生父母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登记政策内外和孩次。2、无法确定亲生父母及其婚育史的:
f1)合法收养的,按收养夫妇的相应孩次登记为政策内;2)对未办理收养手续而自行领养(捡养)的,登记为领养(捡养)人相应孩次的政策外;3)属于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委托寄养的,作为政策外1孩登记,并纳入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计算。第三条出生统计漏报率指出生漏报数与考核年度所有实际出生数之比。出生漏报指:未登记考核年度内的生育信息;将考核年度内生育登记为考核年度外生育;未按规定补报的往年生育事件。政策外出生统计漏报率指政策外出生漏报数与考核年度所有实际出生数之比。政策外出生漏报指:未登记政策外出生含未按规定补报的往年政策外出生;将政策外出生登记为政策内出生;将年度内政策外出生登记为年度外出生;将本地政策外出生登记为外地出生;将流入后政策外出生登记为流入前出生;将流出半年内政策外出生登记为流出半年以上出生。出生统计错报率指出生信息错报数与考核年度所有实际出生数之比。出生信息错报包括:婴儿性别、生育孩次、夫妇姓名错误;出生事件多报。补报的2011年度及以后各年度出生数,录入贵州省人口计生信息系统(以下简称“PIS”)时,必须登记录入“出生上报”信息,否则记为考核年度的出生信息漏报,并按不同人口类型纳入考核年度的人口出生率、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计算。对考核年度内生育后流入本辖区的,新生人口不列入符合政策生育率考核,但必须作为生育后流入进行上报登记,否则作为考核年度内出生信息漏报。对于未返回本辖区的流出人口生育信息,必须有确切证明(已核实的流动人口交换平台反馈信息、出生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