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的区别(记前面4点)8、简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9、所有权的概念和特点10、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构成要件1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在共有中提到建筑物区分所有(强调一种状态。区分若干个专有部分。)在相邻关系中提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针多层、高层建筑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针对若干个专有部分建筑物享有的对专用部分的所有权,对共用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区分所有人之间产生的成员权的总称。比如:小区业主决定请哪个物业公司的权利,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权利,提建议权等。建筑物区分所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对具有各个专有部分的建筑物的一种区分所有的状态。特征:必须有是若干个专有部分;专有部分具有主导性,不能仅转让电梯、楼道的共有权;客体具有整体性。主体身份具有多重性(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成员权人)。四联论坛wwwslschoolcombbs版主本命年的读书笔记(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谢!)作者博客:httpco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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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31812、留质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13、无因管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14、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15、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16、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次重点:1、简答公序良俗原则2、无权代理和无因管理两者的区别答:1)本质区别是:性质不同。后者是事实行为,前者是民事行为。2)以谁的名义实施不同。无权代理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3)法律后果不同。无因管理根据法律规定直接成立无因管理之债。无权代理则是效力待定的,需本人的追认或拒绝。3、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的区别(典型实践性行为:质权、定金、一般保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二)法条分析已经考过的法条:共同共有制度与善意取得制度(民法通则司法解释中的89条)、先履行抗辨权(合同法67条)、共同侵权行为(民法通则130条。两年重复考)、相邻关系和处理原则(民法通则
f83条)、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62条)、表见代理制度(合同法49条)。分析表见代理的答题思路:该条规定的是XX制度、概念、构成要件、效力、制定该法条的目的。有的把先履行抗辨权也叫后履行抗辨权。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概念、原则、种类。相邻权是一种法定权利。反映的是一种互助关系。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意义是法律为了适应社会成员在生产和生活中因特殊需要所设立的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复习重点:1、民法通则92条(不当得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取得财产要有法律根据。2、民法通则93条(无因管理之债)提倡助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