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会计科目
科
余
目代
科目名称
额方
号
向
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011现金
借核算信用社的库存现金的增、减。
1012业务周转金
核算并帐制信用网点领交的现金以及信用社非营业时间和流动服借
务及备付费用开支等方面领取的业务周转金。
核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解入或解出外币现钞时不能当天入账的在
途现金,或在途的汇划款项。运送或汇出资金时,借记本科目,
1013在途外币资金
借贷记有关科目;收到现金贷记通知或汇入行联行报单时,借记有
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按运送或汇划行(社)分别设置明
细帐。
1112准备金存款
核算信用社存放中央银行一般存款和准备金存款。包括业务资金借
的存入、调拨、提取、解缴现金,同城往来资金结算等。
1113存放中央银行特种存款借核算信用社存入中央银行的特种存款。
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
1114
借核算信用社在按规定应缴存中央银行的财政性存款。
款
本科目核算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用于置换信用社不良资产及历年
亏损挂帐的专项中央银行票据。信用社收到专项央行票据时,借
1115专项央行票据
借记本科目,贷记XX科目(或抵债资产、投资)科目和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科目;兑付专项央行票据时,借记央行专项扶持资金
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核算信用社已兑付的到期专项央行票据款项。收到已兑付
1116央行专项扶持资金
借专项央行票据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央行票据科目,本
科目属过渡性科目。
1121存放农业银行款项
核算存入农业银行的一般转存款,包括业务资金存入、调拨、现借
金解缴和提取、往来结算资金、一般性存款和定期存款等。
1123存放其他同业款项
借核算存入其他金融机构(除中央银行、农业银行)的各种存款。
核算信用社存入联社的结算资金、一般存款和定期存款。非独立
1124存放联社款项
借核算的信用网点,一般不能将业务资金存入联社,应通过存放社
内款项科目核算。
本科目核算通汇社存放在全国特约汇兑中心用于清算特约电子汇
7125上存清算资金
借兑汇差的资金。清收汇差或缴存款项记借方,清付汇差或欠汇差
记贷方。
核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存放在境外账户行或外资银行境内分行外
1125存放境外同业款项
汇现汇或国际结算的收付款项。通过境外开立的现汇账户存入款借
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取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
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按行别设置明细帐。
核算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统一法人县(市)联社机构
1126拨付营运资金
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