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松政办发201441号【发布部门】松原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926【实施日期】201409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政办发〔2014〕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松原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26日
松原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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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为加快推进我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3〕50号)和省医改办《关于印发〈吉林
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及部门分工〉的通知》(吉医改办发〔2014〕1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全面落实《中共松原市委、松原市政府关于印发《松原市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落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松发〔2014〕15号),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维护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负担为核心,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支付制度、监管机制等方面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具有自身特点的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新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队伍为核心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县级医院医疗服务水平。二、主要任务(一)改革补偿机制。破除县级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暂除外),使县级医院的补偿来源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主要依靠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县级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13由政府增加投入解决,23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弥补。同时,县级医院要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有效控制和减少运行成本。1.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县级医院是承担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县级政府是举办县级医院的主体,负责全面落实各级财政对县级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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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展、人才培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