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f26、《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7、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28、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每月检查一次。
29、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
2资格考试。
30、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31、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32、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共有(八)章(六三)条。
33、(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3、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4、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f35、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36、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37、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38、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
3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39、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40、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杂费)。
4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