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共同出资设立。5.股份合作企业。我国目前也存在一定数量的股份合作企业。这是一种以合作制为基础,实行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合的企业组织形式。四、外商投资企业的类型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先后发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由中国境外的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与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依法取得中国企业法人资格。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外国企业和外国的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国境内的中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出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设立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完成某个经营项目,为此,由合作双方订立契约。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以是独立企业法人性质即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本身没有独立的企业财产所有权,企业只有一定的财产管理权和使用权,登记实践中,这类企业一般是由中方投资者提供土地、劳动力、项目、原材料及现有厂房、设备,外方投资者一般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作为投资。3.外商独资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资本均由一家或多家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企业由外商投资者经营,企业的利润和投资风险由外国投资者承担,外商独资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另外,国务院于1980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将外国企业常驻我国的代表机构纳入企业登记管理的管辖范围。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是指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从事联络活动的办事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还须接受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如国家中央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关、司法、航空、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目前,在我国登记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约有3万多家。合伙企业的定义和特征?1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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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各合伙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设立的,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特征(1)订立合伙协议(2)共享共担合伙权利义务;(3)共担无限连带责任重新定义“企业”只有把企业定义搞清楚了,战略管理、企业文化等问题才会清楚。现在对企业的研究越来越模糊,闹不清楚什r